关于2017年度讲师及其他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按照湖北省人社厅职改办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讲师及其他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2017年8月27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所需条件。
1.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
(1)专任教师的年度课时数达到360课时,符合减免条件的按规定减免。
(2)专业教师近五年累计6个月以上的企业实践锻炼经历(参与过360下企业实践锻炼计划或青年教师入企计划视为合格)。
(3)青年教师(40岁及以下)必须担任过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
(4)高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继续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依据,近两学年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此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4)符合“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说明”的要求”(以上2个文件可在人事处“职称培训”栏目查询)。
2.申报其他系列的人员:
符合其他系列相应的申报评审条件要求(可在人事处“职称培训”栏中查询。
三、申报其他要求。
中级职称申报使用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单机版。相关软件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专栏中下载。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可查询以下网址:
http://www.hubeiwater.gov.cn/rsc/Article.aspx?ID=12506
高级职称申报软件的使用,按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余毅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职改办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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